美國逼雅虎
  參與“棱鏡”項目
  11日公開的法庭文件顯示,美國當局在實施“棱鏡”秘密監聽項目過程中,曾經以國家安全的名義要求雅虎公司向情報機構提供用戶數據。
  雅虎公司首席法律顧問羅恩·貝爾說,美國政府2007年“修改了一項重要的法律,要求通過網絡公司獲得用戶信息”。但雅虎公司認為這一做法違反憲法,拒絕配合,並向法庭提出異議。貝爾透露,美國政府曾經威脅,如果雅虎公司拒絕配合,將面臨每天25萬美元的罰款。
  美國涉外情報調查法院11日下令公開當時的法庭文件,長達1500多頁。這些文件顯示,雅虎公司認為,美國政府的請求違反憲法,因為這相當於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,監聽美國公民的私人通信。
  新華社供本報特稿
  (原標題:美國逼雅虎參與“棱鏡”項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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